陌陌小说网 > 修真小说 > 长生:经万纪,悟万道,我已无敌 > 第125章 人生,还有别的活法
    或许,是害怕一旦告白,失败后,就没法维持这份美好。

    但姜瀚文觉得,可能有另一个解释,一个很小众,却又真实存在的解释。

    那是自己的同桌,一个瘦弱的小男生。

    一进学校,就对班里那女孩一见钟情,每天为了能多看女孩一眼,只要女孩打扫卫生,他就故意迟到,陪着一起打扫。

    快毕业时,他问对方,既然这么喜欢,为什么不去告白。

    不说,是铁定成不了。

    说了,一半一半,咱也不亏。

    男孩没有先解释,而是给他说起,这个女孩在班级外面,有男朋友,而且是一两个月换一个,从刚进校时的学长,到快毕业时的学弟,三年,男朋友不下二十个。

    尽管知道女孩这些劣迹斑斑的过往,可他还是忍不住喜欢。

    说话会颤抖,经过女孩课桌时会激动得加快脚步,同女孩对视时,更会一下子脸颊通红。

    为什么喜欢?

    这个答案在拍毕业照,分道扬镳那天,他才从对方口中知道。

    他喜欢的,是概念中的女孩,知性、温和、爱笑、貌美,而不是真实生活中,嫉妒心强,会抽烟,喜欢跟着花臂大哥坐摩托车。

    同桌喜欢女孩三年,毕业后,去工地上打工,两手磨出茧子,一次推水泥车浆车,刹不住车,差点把自己交代在工地上。

    累死累活两个月,买了一个对学生来说,相当昂贵的化妆盒。

    可他没有送出,而是拆下包装后,丢在荒郊野岭。

    同木质化妆盒粉碎的,是他三年的暗恋青春,埋葬在那个丢下盒子的密林中,慢慢腐烂在看不见光的暗处。

    他人生第一次动心,第一次发了疯去喜欢一个人,却是这么一个结果。

    理智能遏制他冲动,情感却在拼命挣扎。

    太重的感情,落在太轻的年纪,必定会砸坏些什么。

    “快走,教习出来评诗了,一会儿还有飞花令呢!”

    “走走走,同去!”

    “等等我,我的糖葫芦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热闹大吼声打断追忆,姜瀚文远远看去,只见几百人往远处大红高台边涌去。

    姜瀚文回头瞥了眼出云楼,不知不觉,自己已经走开几百米。

    好在黄莹无论是见面的了解,还是小道消息,都还行,算是万幸。

    两首诗,希望那小子够胆表白,这都不敢主动出击,那就怪不着谁咯。

    转头看向前方,姜瀚文迈步跟上。

    飞花令,有很多种飞法,这个世界普遍的飞花令是按照顺序落定。

    比如说,第一句是花自飘零水自流,花在第一个字;

    第二句就得是,落花时节又逢君,花在第二个字;

    第三局,得换成春江花月夜,花在第三个字,如此类推。

    总体来说,难度还是很高的。

    姜瀚文嘴角微微勾起,看看十多万人里,能有什么大才子。

    凭借灵动身法,他轻松往前挤。

    在第四排时,姜瀚文停住,他惊疑看向自己左手边,在那里站着一位身着粉色棉袍的女子,不施粉黛,模样一般,没有任何特殊。

    可姜瀚文在她身上,闻到一股熟悉的味道。

    他没有继续再往前,就在旁边站着。

    “来了!”

    有人高喊一声。

    只见两米高台上走出一四十光景的中年人,头戴藏蓝色儒冠,身着浅青锦袍,腰悬玉佩,手持一把赤红戒尺,戒尺边缘画有刻度,中间是四个遒劲大字——立德育人。

    片片雪花飘落,如柳絮般从衣服表面滑落,片叶不沾身。

    姜瀚文眯起眼,一个引气境,陪着普通人闹?

    有点意思。

    “老夫焦孟德,见过诸位。”

    话音刚落,台下众人跟着拱手,发自内心吆喝道:“恭迎教习。”

    啥情况?

    孟德兄,那位好人妻的孟德?

    只可惜,姓焦。

    见众人模样,这位教习威望不低,姜瀚文心里更期待了,待会高低写首诗看看老头水平。

    “今日,老夫代院长收十八岁以下的学童,诸位可以明证过程。”

    说完,老头朝身后招手,随着紧密上台阶闷响,七男三女自后朝前,走到众人面前。

    姜瀚文注意到,这十人里,除了一个男生穿着比较考究外,其他九人皆穿着一般,大概率出自普通人家。

    所以,这是海选?

    还真新鲜,第一次见这种东西。

    只是,他们这里属于避难地,以往黑石城里,从来都不会在意。

    今儿个又是派人又是选拔,这背后,肯定有自己不知道的东西。

    难道,晃悠了几年的建城传言,有机会成真?

    十人当着众人面,先是介绍自己,说一下抱负,然后开始飞花令。

    “春来阶草初生绿,风过纱窗细有声。”

    “晚春闲对一庭花,浅墨单笔写晚霞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半个时辰,一一对决,从春飞到夏,从月飞到霜。

    边听,旁边还有焦孟德现场讲解,引经据典,说出处,点妙处,台下众人可谓是看得过瘾,俗称——吃细糠。

    最后,台上仅剩两人,一为林溪柄,那位衣着考究的少年,一为肖福,着青面短袄,嘴角时刻挂着温和笑意,看起来风度翩翩。

    “天色不晚,诸位,今天就这样吧。”焦孟德朝众人拱手,没有一丝架子。

    “他们可以去城里了。”

    “真厉害啊。”

    “那么多人,就两个……”

    正感慨着,一声嘟囔打破告别。

    “教习大人,您不是说要给我们评诗吗?”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大喊,手里扬着皱巴巴的宣纸。

    即使小脸冻得红彤彤,眼里光彩却未减分毫。

    姜瀚文眯着眼,尽管修炼是大道,可不妨碍,人生还有其他选择,尽管那些个选择,有点离经叛道不是。

    孩子眼里的热爱是滚烫的,胜过成年人之间的不好意思,更胜过这漫天风雪。

    “哦,我倒是忘了。”焦孟德和蔼一笑,戒尺一挥,清气自戒尺飞出,从小孩手里卷回诗篇。

    “晨起背锄棍,夜暮归家乡。

    爹爹比娘大,奴奴比我小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!”

    听完小家伙的诗,众人哈哈大笑。

    焦孟德温和一笑:“小家伙,奴奴是谁啊。”